税费优惠政策是积极财政的重要内容,是直接有效和公平的惠企政策。今年以来,在助企纾困的税收政策方面好消息不断,尤其是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月3日,财政部发布“一图速览2023年财政支持重点”,直观地为今年财政政策划重点,其中特别提到将“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具体来看,包括“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阶段性降至1%”“继续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也是经济发展的“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对于稳住经济运行至关重要。数据显示,去年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企业达5282.6万户,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超过1.1亿户,约占我国市场主体总量的2/3。
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其中多项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例如,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所得税政策,实施至2024年年底;为支持稳就业,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延续实施至2024年年底;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
笔者认为,今年税费优惠政策还可从“减简检”三方面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提升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含金量”。
首先,继续做好税费“减法”,精准把握市场经营主体需求。随着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好转,要根据发展中的新特点、新问题、新情况,有针对性地适时推出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
其次,化繁为简,让“真金白银”快速抵达经营主体。好政策重在落实,对于企业退税申请要第一时间办理,用最快的速度办理。要让企业“少跑”,完善线上办理流程。在审批过程中应压缩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间,实现高效退税。
第三,加强涉税服务平台检查,持续规范税收秩序。涉税违法行为扰乱税收征管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税务部门要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加大处罚力度,为经营主体创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