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深交所对奥士康下发问询函。针对奥士康2023年半年报相关问题,以及中国证券报此前刊发的《奥士康母子公司间76亿元非经营性往来转账疑问重重》《五问奥士康“另类”股权激励》提出的疑问,深交所要求奥士康进行说明。
是否存在分红款冲抵或缴纳出资
针对中国证券报刊发的《奥士康母子公司间76亿元非经营性往来转账疑问重重》,深交所要求奥士康说明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奥士康非经营性往来款项的形成时间、账龄、偿付安排、是否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要求奥士康结合惠州奥士康的业务开展情况、往来资金的最终流向与用途等,说明公司与惠州奥士康发生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原因及合理性。
针对中国证券报刊发的《五问奥士康“另类”股权激励》,深交所要求奥士康说明广东喜珍在短期内出现净资产增值的原因和具体情况,以及相关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同时,深交所要求奥士康说明,报告期内广东喜珍的净资产及净利润增幅较大的原因,公司是否存在明确预期广东喜珍相关财务数据增幅较大却仍放弃增资交易优先认购权的情形,公司放弃增资交易优先认购权是否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针对奥士康半年报相关财务数据问题,深交所要求奥士康结合公司业务布局、主要产品市场情况等说明公司国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重要合同、海关数据、出口退税、出库单等数据说明公司国外销售的真实性等。
子公司增资股权激励存诸多疑问
根据中国证券报此前刊发的《五问奥士康“另类”股权激励》,奥士康在3月15日发布过一份“另类”股权激励计划,其拟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喜珍实施增资,并通过股权激励平台肇庆佐安向广东喜珍进行增资。
半年报显示,广东喜珍目前已从奥士康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这意味着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实施完毕。不过,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从中小股东权益是否受到事实性侵害的角度考虑,奥士康这份“另类”股权激励存在定价是否公允、利润分配如何约定、是否用分红冲抵出资、是否为假股权激励真股权买卖、是否侵害了中小股东权益五大疑问。
另外,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2023年上半年,奥士康与子公司惠州奥士康间发生了76.14亿元巨额非经营性往来转账。而奥士康对于与惠州奥士康间的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披露发生的具体时间、往来原因、资金具体流向与用途等。该巨额非经营性往来转账的合理性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