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私募备案通知于去年4月1日起实施由于私募形式相对灵活,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更好地指导行业合规经营,中国资产管理协会计划逐步建立案例公示机制,对常见问题进行梳理,脱敏后向社会公示
日前,中国科学技术基金会发布第一批未备案私募案例,包括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作为私募基金备案,普通有限合伙企业转型后作为私募基金备案,私募员工及投资平台作为私募基金备案三个案例。
中国科学技术基金会强调,相关案例的公示并不意味着协会收紧了私募的备案标准,也没有出台新政策,只是重申了此前的备案要求,让审核更加透明此外,中国科学技术基金会计划按照成熟批次,放行批次的原则,在后期向行业通报一线备案情况
案例一:员工持股计划备案为私募基金
在私募备案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管理人提交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提交申请的原因是后期拟以非交易转让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对于此次员工持股计划,中国科协相关人士表示肯定没有备案
员工持股计划,一般是根据员工的意见,使员工通过法律手段获得公司股份并长期持有,并根据激励机制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调节其主要目的是实现员工激励,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分享机制
私募基金主要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接受投资者的委托,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实现资产增值在增值过程中,管理人获得相应的管理费和报酬,投资人承担相应的风险,按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收益
据中国科学技术基金会相关人士介绍,员工持股计划本身的机制与私募基金有较大不同,一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二是代表客户进行财务管理,因此员工持股计划不应在基金备案范围内。
案例二:普通有限合伙企业改制后,作为私募基金备案
部分有限合伙企业前期以实体形式对外经营,后期可能因为投资项目面临上市,想凭借基金地位享受减持,税收优惠等优惠措施,前来申请备案而申请备案的方式也非常简单粗暴,即以具有管理人资格的注册管理人替代原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将有限合伙变更为申请备案
但基金的相关材料,如基金募集监管协议,风险披露,合格投资者渗透验证,风险问卷等都相当于后期的补充提交,因为前期没有安排
据中国科学技术基金会相关人士介绍,在实体企业转制后获得基金身份的情况下,合伙企业最初成立时并非以基金运作为目的,也未按照《基金法》的相关要求进行基金募集,投资管理和退休,不符合或不具备基金的特征对于这种想通过后期改造获得基金身份,享受基金便利的情况,协会肯定不会记录
案例三:员工和投资平台作为私募基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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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这种合伙企业的大部分目的是享受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员工向投资平台申请备案成为私募基金的这一行为,中科大相关人士认为,根据基金法和证监会相关要求,私募基金应面向合格投资者,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某种情况下,两个投资者都是经理自己的员工合伙企业只是一个员工和投资平台没有外部筹资行为,也没有外部投资者我们认为不在私募基金备案范围内该协会显然也没有提出这种情况
中国科学技术基金会进一步解释,这并不意味着不能设立员工跟进平台事实上,很多头部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会设立员工对投资平台,在管理人和员工之间分享利益,相当于捆绑利益,避免道德风险前期备案中出现的大量员工和投资平台都是以投资者身份参与的,备案时可以穿透,但不直接作为私募基金备案
增强行业理解,提高私募备案透明度
中国科学技术基金会相关人士表示,现有私募备案规则可以通过公示相关私募备案案例进行解释和重申以上三种情况在今年出现的频率更高,尽早告知申报人情况,可以降低运营成本,避免折腾,帮助申报人更清晰地规划资金申报
业内人士也提到,以常见案例的形式发布,可以增强对行业的了解,快速,直接掌握备案规则要点,提高私募备案效率而且通过发布案例,可以做好行业服务,相当于全行业都知道私募备案的相关口径,有利于机构在前期设计资金安排时节省时间,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咨询,将零散重复的一对一回复提前变为统一的案例说明,是协会服务行业的新探索
部分民间投资者也表示,立案公示增强了基金立案申请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申请私募基金备案前可以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相关备案要求,降低了回归更正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