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一季度开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全面实施,这标志着从2017年9月开始的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与银行业资本监管制度相类似,都是通过对金融机构资本充足性的要求和管理,来降低金融机构风险发生概率,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从监管思路上看,规则Ⅱ着重加强了风险防控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经过多轮模拟测算,规则Ⅱ实施的短期内,大部分保险公司,特别是中小保险公司会面临较大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压力事实上,从2021年开始,就已经有保险公司通过发债,引入战略投资者募集资本金,同时主动降低资产或保险业务风险来满足监管规则的要求从长远来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区分度伴随着规则Ⅱ的实施将有所增加,也将引导保险公司更审慎地进行资本规划和精细化管理,提升资本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规则Ⅱ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政策性保险,科技保险,节能减排相关的金融产品给予政策支持例如,偿二代二期对专业科技保险公司的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要求给予折扣,鼓励保险业更好地支持,促进,服务科技发展此外,偿二代二期对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设置了调控性特征因子,降低其资本要求,从而鼓励保险业更好地支持农业和出口等实体经济部门
将规则Ⅱ置于跨国比较评估的框架之下,监管体系需要关注以下问题例如,风险资本能否准确反映各个机构的风险大小,资本要求对风险是否足够敏感,是否足够关注系统性风险防控,是否足够关注金融集团层面的风险等特别要注意的是,一个好的监管体系,固然有其共性的方面,但同时也必须适应各自市场的成熟程度和市场结构,不能超越市场发展阶段而盲目采用过于复杂的,监管成本过高的方法
与欧美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相比,2016年开始建设实施的偿二代在适应市场和可操作性方面具有明显改善,在本次二期工程建设中,相关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比如,在负债端,针对国内市场重疾风险显著上升的情况,增设了重疾恶化因子,引导保险公司理性发展重疾业务,管控长期风险此外,偿二代二期工程着重完善了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的评估规则和程序,提升保险公司自我风险管理能力,变要我管控风险为我要管控风险从长远看,经过规则Ⅱ完善后的SARMRA评估体系,将有效提升规则Ⅱ在机构自主风险管理激励方面的整体表现,从源头上管控好保险业风险
谭宁说,中国保险业经历了40年的恢复和快速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就。近两年来,受宏观经济形态,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保险业增长面临压力。但从长远来看,仍有向上发展的空间。保险业需要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关注民生,推动保险业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这也需要面对诸多挑战。